性别标记和姓名修改 ¶
变更护照等旅行证件性别标记,一般需要参考「户口身份证变更指引」和「实名信息变更指引」进行。定居国外的不具有中国大陆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变更相关信息,建议联系中国驻外领事机构咨询。
护照姓名加注 ¶
境内申请加注 ¶
外文名、惯用名在护照上加注,为不分姓、名的一栏,外文为大写字母。可作为第二法定名,效力和第一法定名等同。
需要前往:户口所在地公证处、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
加注不一定需要公证文件,建议提前询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。学生证、出版物等记载你外文名/惯用名的亦可。
公证内容:
声明书
本人姓名向日葵,性别女,2000年1月1日出生,身份证号114514200001010000
因涉外工作(学习)需要,本人声明,LOREM IPSUM 为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唯一使用的外文名,LOREM IPSUM 与本人的中文姓名 向日葵 和中文姓名的拼音 XIANG RIKUI 具有同等效力,均为本人使用。
因此本人使用外文名 LOREM IPSUM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所有行为均由本人承担所有法律后果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
年 月 日
签字,捺印,等公证,两天到一周出公证书。公证来了拿到出入境去要求加注。
办理公证时,请勿提出任何与护照加注有关的内容,公证处可能怕担责任,可使用「留学」、「涉外工作(学习)」的理由。
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省级出入境管理局,电话咨询得到肯定答复时,请留下电话录音,只要省级认可加注,就没有任何问题了。
四川据传不能加注,请务必事先确认。
参阅 zhihu.com/question/30301210/answer/628430817 (archive.is/f5tGY)
境外申请加注 ¶
若申请人在境外申请姓名加注,可参阅当地领馆/使馆网站的相关信息。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如居留许可或所在国人口信息证明等文件。
大部分国家的领事服务已支持「中国领事」App,可在该应用中查阅材料需求。同时,许多流程,如线上材料初审与预约线下材料复审等也都可在该应用中完成。
出生公证 ¶
在办理一些出国手续时,有的国家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“出生证明”。根据具体办理业务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,可能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(间接证明,证明申请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)或出生公证(公证书内容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出生日期、出生地点、生父母)。不同的国家或部门会有不同的要求。所以,建议在办理公证之前向准备前往国家驻华使(领)馆或要求提供公证书的部门详细了解清楚。出于多种原因,一般倾向选择后者进行办理。
公证处办理的“出生公证”(区别于“出生医学证明公证”)的通常格式如下,具体可参阅《关于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1〕32号):
公证书
申请人:×××(基本情况: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号码或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,可以增加曾用名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情况)
公证事项:出生
兹证明×××(申请人)于××××年×月×日在××省××市(县)出生。×××(申请人)的父亲是×××(公民身份号码×××),×××(申请人)的母亲是×××(公民身份号码×××)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××省××市(县)××公证处
公证员(签名或签名章)
××××年×月×日
实践中,公证书上的信息一般需要与申请人现有的户籍信息保持一致。